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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 2022-10-09

华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管网工程已由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华发改复[2021]50号)文件和华坪县人民政府《华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管网工程实施主体及招标方式的批复》(华政复[2022]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筹集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500万元及社会资本投资701.31万元及以上,具体股权比例根据最终审计审定结论进行股权分摊。招标人为华坪县水务局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松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华坪县人民政府批准对该项目采用融投建联合体模式(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管网工程实施方案共建设供水工程共31件,共受益3000户1.2467万人,其中受益因旱拉水送水0.0163万人,水窖辅助供水0.1153万人,纯水窖供水0.0652万人。工程总供水规模为1636.50m³/d,年供水量为39.82万m³。主要建设水厂、设备管理房、提水泵站、蓄水池、铺设管道、安装消毒、净水设备及水表等内容。

概算总投资4349.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616.72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华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管网工程的投融资及施工,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为准。

2.3建设地点:丽江市华坪县境内(华坪县中心镇、荣将镇、石龙坝镇、兴泉镇、通达乡、新庄乡、永兴乡、船房乡8个乡镇)。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 建设工期:14个月,运营期限:30年。

2.6 项目实施主体及招标方式

华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管网工程拟采用融投建联合体模式,即∶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具体实施路径为∶

(一)由华坪县水务局工程管理站作为招标主体,就项目融投资、工程总承包和特许经营权一并招标投资合作方(融投建联合体)。

(二)招标完成后由华坪县水务局工程管理站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推进华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管网工程的实施。

(三)工程建成后,政府授予中标公司联合体牵头方特许经营权,并签订股权协议,对工程进行运营管理,收益优先用于偿还专债本息。

(四)中标的融投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统筹项目融资投资工作,负责项目缺口资金的筹集,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中标的工程总承包方(投建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

2.7 特许经营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不含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期满后,双方协商延期事宜)。

2.8 项目交易结构

2.8.1项目融资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以外的缺口资金由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2.8.2股权结构

(1)持股比例

具体持股比例根据最终审计审定结论和双方投入进行股权分摊。

(2)其他要求

1)出资人应为中选股权合作方,股权合作方不得自行指定其子公司、关联企业、基金等第三方代为出资或持股。

2)若股权合作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引入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项目的,应当遵守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相关规定。

2.9 回报机制

运营期间,中标联合体牵头人通过水费应收尽收来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本息、金融机构还本付息及项目运营成本。甲方制定支持三个全面工作相关政策,出台水价补贴政策并将水价补贴资金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对水费收入不足以覆盖运营成本、还本付息的缺口部分,由政府对用水户、供水组织等进行精准补贴,保障水费收入能够覆盖运营成本、还本付息等,实现项目良性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1.2 投融资单位须具备: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

3.1.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投融资方;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1.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投标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此条款的要求。

(2)投融资单位须具备: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

(3)工程施工单位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若是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的工作单位应满足此条款的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若是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的工作单位应满足此条款的要求。

3.2.2拟委派人员资格要求:

本项目至少应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名,投融资负责人1名,施工项目经理1名(常驻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常驻现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质量管理人员1名。

(1)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至少不低于3年投融资及运营项目管理经验。

(2)拟委派投融资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会计师或经济师),或是具备咨询师(投资)证书(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主要的投融资方提供)。

(3)拟委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担任过一件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拟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件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5)拟委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年检合格)。

(6)拟委派项目质量管理人员:须具备质量员上岗证。

(7)拟委派项目委托代理人、项目总负责人、融资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并提供开标截止日近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社保相关机构盖章。

3.3 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

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投融资的资源和经验,投融资能力证明为:不少于一千万元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距离提交投标件截止日6个月内)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贷款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投融资单位应在开工后7个月内完成社会资本融资。

3.4企业业绩

投融资单位要求提供近年(2017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境内具有1个类似投资或运营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的业绩(已完工或在建)。

工程施工单位要求提供近年(2017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境内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单项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的业绩(已完工或在建)。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指: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2022年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情况说明。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6.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6.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投融资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受贿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wenshu.court.gov.cn)。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公告3.1.3的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3.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1009日至20221013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到丽江市,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对应标段的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

未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039时00分。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到丽江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2211039时00分;

5.4开标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三楼);

5.5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

本项目开启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附件丽江市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全文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坪县水务局工程管理站

地 址:华坪县中心镇大竹林

联 系 人:张忠良

联 系 电话:0888-612262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松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二环路核桃箐贵研自然界小区6幢1单元第5层503号

联 系 人:罗钦、韩欢

联系电话:18787443501、199691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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