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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寿宁县][项目管理]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2022-1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 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 ,招标人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及南阳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污水厂站部分: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5.0 万 m3/d,近期建设规模 3.0 万 m3/d。 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综合楼、停车场、进水管线、尾水排放 管、排放口及生产辅助设施等及三通一平。 污水主干管部分:本次设计污水干管管道建设起端与寿宁县城市管理中心污 水主干管连接,终点位于新建新城污水厂处,新建污水主干管管道总长度约 15635m,管道管径 DN800~DN1000,管材采用焊接钢管;新建污水检查井约 314 座;隧洞内新建三通清扫口约 46 座;管道重力流敷设需开挖隧洞长度约 1280m。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8.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包含本项目实施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工作,并提供相关初步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咨询: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施工图阶段的配合服务。 (3)投融资咨询及特许经营招标代理:包含项目污水厂运营水价测算,设计投融模式,编制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及项目特许经营方的招标代理。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咨询服务基本要求,具体为:完成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new.tzxm.gov.cn/)备案。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或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②设计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或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 ③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工程项目管理专业高级职称。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3.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及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2)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220.161.207.254/)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220.161.207.254/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0.161.207.254/)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邮编:35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2173305,传真:/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9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8366587,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20.161.207.254/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21733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0593-558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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