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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2年膜擦洗风机散热器更换清洗服务招标公告

· 2022-1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2年膜擦洗风机散热器更换清洗服务(项目编号:2022-ZC-53-0036-0648),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2022年膜擦洗风机散热器更换清洗服务。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邮编:10012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010-87880718

  中标结果质疑:010-87882187,wangyu@bdc.cn

  招标监督:010-87882187,wangyu@bdc.cn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2年膜擦洗风机散热器更换清洗服务(项目编号:2022-ZC-53-0036-0648),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2022年膜擦洗风机散热器更换清洗服务。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邮编:10012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010-87880718

  中标结果质疑:010-87882187,wangyu@bdc.cn

  招标监督:010-87882187,wangyu@bdc.cn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2022年膜擦洗风机散热器更换清洗服务。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邮编:10012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010-87880718

  中标结果质疑:010-87882187,wangyu@bdc.cn

  招标监督:010-87882187,wangyu@bdc.cn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2022年膜擦洗风机散热器更换清洗服务。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邮编:10012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010-87880718

  中标结果质疑:010-87882187,wangyu@bdc.cn

  招标监督:010-87882187,wangyu@bdc.cn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2022年膜擦洗风机散热器更换清洗服务。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邮编:10012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010-87880718

  中标结果质疑:010-87882187,wangyu@bdc.cn

  招标监督:010-87882187,wangyu@bdc.c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邮编:10012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010-87880718

  中标结果质疑:010-87882187,wangyu@bdc.cn

  招标监督:010-87882187,wangyu@bdc.c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邮编:10012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010-87880718

  中标结果质疑:010-87882187,wangyu@bdc.cn

  招标监督:010-87882187,wangyu@bdc.cn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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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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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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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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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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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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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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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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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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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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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邮编:10012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010-87880718

  中标结果质疑:010-87882187,wangyu@bdc.cn

  招标监督:010-87882187,wangyu@bdc.cn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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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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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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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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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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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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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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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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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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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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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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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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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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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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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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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shsb@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10-87880718。招标人用电子邮箱(lshs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邮编:10012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010-87880718

  中标结果质疑:010-87882187,wangyu@bdc.cn

  招标监督:010-87882187,wangyu@bdc.cn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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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邮编:100126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邮编:10012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010-87880718

  中标结果质疑:010-87882187,wangyu@bdc.cn

  招标监督:010-87882187,wangyu@bdc.cn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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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3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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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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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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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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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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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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