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上饶(赣浙界)至鹰潭高速公路和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经营性公路投资人招标咨询服务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上饶(赣浙界)至鹰潭高速公路和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经营性公路投资人招标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上饶(赣浙界)至鹰潭高速公路和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经营性公路投资人招标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 1999 号
邮 编:330036
联 系 人:沈工
电 话:0791-86243013
传 真:0791-86243013
行政监督部门:江西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号江西省行政中心西5栋
电 话:0791-88915257
传 真:0791-88915257
邮政编码:330036
招标人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999号
电 话:0791-86243837
传 真:0791-86243837
邮政编码:3300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西999号
邮政编码:330000
联 系 人:夏天
电 话:0791-86668255
电子邮件:jxjtxzb1688@163.com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5年327日
附件:上饶(赣浙界)至鹰潭高速公路和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经营性公路投资人招标咨询服务招标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文件综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 |
已标价服务费用 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服务费用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没有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一致。 |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主要人员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主要人员资格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示例:0.1234%。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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