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京口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作出(2021)苏1102破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赵燕娟对镇江强凌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凌酒店)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作出(2021)苏1102破5号决定,指定镇江强凌酒店有限公司清算组为镇江强凌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后京口法院于2024年2月20日作出(2021)苏1102破5号之二民事裁定,裁定将强凌酒店与镇江福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润酒店)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于2024年11月1日作出(2021)苏1102破5号之三民事裁定,对强凌酒店与福润酒店进行重整,于2024年12月15日作出(2021)苏1102破5号之六民事裁定,裁定批准强凌酒店与福润酒店《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强凌酒店与福润酒店重整程序。
根据京口法院(2021)苏1102破5号之六民事裁定书,镇江强凌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与镇江福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将分别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和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以电子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强凌酒店及福润酒店(以下合称债务人)重整标的。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拍卖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10时至2025年5月1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拍卖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上午10时至2025年5月19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若该标的在上述任一平台有人出价,则另一平台将立即撤拍该标的,请各位意向竞买人注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价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本次重整标的对应资产信息、了解竞价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竞拍。
相关情况。未尽事宜,管理人、京口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与本次竞价的竞买人视为对重整标的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强凌酒店及福润酒店资产、债权债务、涉诉、仲裁情况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请竞买人审慎参与竞价。
4.本次重整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重整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重整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账册、账簿等财务资料缺失风险、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重整等产生的税务风险、无证房产无法办证风险、隐性债务风险、企业信用修复风险等。
5.竞买人除对重整标的物进行实地看样外,仍需重视重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所有困难和问题,相关困难与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提前了解,并已充分知悉该风险。
6.重整标的涉及的股权变更手续等可能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可能产生的拆卸、搬运、清退等风险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竞买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在竞价结束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本竞买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重整标的
本次竞拍重整标的的评估价合计为44546.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不动产情况:强凌酒店名下登记1幢有证房产,坐落于镇江市长江路27号,面积50526.21㎡,评估总价值为42356.76万元,其中室内固定装饰装修评估值为4121.60万元;
2.动产情况:强凌酒店名下的酒店设备及其他办公电子设备设施评估值465.20万元,机器设备评估值789.14万元,车辆评估值6.35万元。福润酒店名下的车辆、酒店设备及其他办公电子设备设施等评估值268.65万元。
3.经营权价值
强凌酒店名下的各项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品牌特许经营权等评估值660.39万元。
本次重整标的竞买活动中,出价最高者成为债务人的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由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裁定将强凌酒店的股权变更登记到重整投资人名下(具体股权结构可由投资人和原股东协商),重整投资人受让重整标的及附随于原强凌酒店的资质,重整投资人受让重整标的后形成新强凌酒店。
三、竞价底价及其他费用
1.本次竞价底价为人民币180000000元,保证金为2000万元,增价幅度为90万元及其整倍数。
2.需要向竞买人说明的是:(1)如竞买人参与重整标的竞价并竞买成交,除应当支付竞买对价外,同时还需要承接债务人以及强凌酒店的分支机构镇江强凌酒店有限公司兆和皇冠假日酒店欠付的供应商债务、职工工资、社保及设备维保费等,上述费用合计不超过2900万元,详情请咨询管理人;(2)债务人及强凌酒店的分支机构镇江强凌酒店有限公司兆和皇冠假日酒店与其他主体签订的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由破产重整成功后的新强凌酒店继续履行。
3.本次重整标的交付日为全部拍卖款项结清日。债务人的货币资金以及在竞买人全额支付拍卖款项之日前的应收款及其它应收款归债务人所有。
4.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以及后续竞价尾款等所涉款项,均不计算利息,若涉及退回的均无息退回。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若不具有完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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