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巴西格林天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202309000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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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38327.33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2-29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1-26 |
所在地区 | - | 所属行业 | 农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方兴 / 联系电话:023-63621526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巴西格林天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UNIVERSO VERDE AGRONEGOCIOS LTD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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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巴伊亚州萨尔瓦多市卡米尼奥·达斯·阿德沃利斯区费雷德里科·西蒙斯路85号1004室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9388.77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农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0000000000000000 | |||
经营范围 | 大豆收购及国际贸易,大豆棉花、甘蔗种植及农场经营管理:原料压榨加工:食用油及制品、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及农耕器械;(巴西)农业投资咨询。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 99 | |||
重庆大足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 1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56.02 | -12968.52 | -12968.5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6451.05 | 18157.51 | 1706.46 |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 |||
2023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25.02 | -1591.81 | -1591.8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4347.17 | 2803.2 | 21543.97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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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渝中区九尺坎66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3202843444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000765941136Q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日期 | 2023-12-27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巴西格林天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8327.33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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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498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或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不可撤销的保证金保函。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扣除作为违约金(若意向受让方报名时提供保证金保函,则转让方可按照保函相关条款进行索赔):(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提供保证金保函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及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中国境内时间为准)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方式双方参照通行惯例另行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中国境内时间为准)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若意向受让方报名时提供保证金保函,则支付全额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后,合同正式生效。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支付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或按照保函相关条款进行索赔),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若因转让方原因造成股权无法变更给受让方,则双方书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书面解除合同后5个工作日(以中国境内时间为准)内重庆联交所将收到的价款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各方互不追究责任。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以中国境内时间为准)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在中国境内的由转让方承担,在巴西境内的由受让方申报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税)。 7、如标的企业中存在使用转让方或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受让方应承诺交易完成后不继续使用上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在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11498 |
交纳时间 | 2023-12-28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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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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