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东路二段217号综合科研大楼部分1层及7-11层商业房地产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24FCZZ24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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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0.0025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1-08 |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 2024-01-19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 否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 |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东路二段217号综合科研大楼部分1层及7-11层商业房地产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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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长沙市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转让说明事项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湘亚评报字(2023)第1100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不得经营国家规定和出租方认定限制或禁止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危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不得用于高噪声、粉尘、废水和废气排放等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的行业。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3、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4、出租标的证载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其他。承租方经营业态与证载用途不符的,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经营风险。 5、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踏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政府许可证、经营销售许可、二次消防验收等经营资格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6、意向承租方向湖南联交所线上进行承租报名时,须同步线下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报名资料,在公告报名截止前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不享有竞租资格。 | ||
资产概况 | |||
重大事项披露 | -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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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部门)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批准日期 | 2023-12-28 |
交易方式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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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价格(万元) | 0.0025 | 加价幅度(万元)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0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4-01-08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4-01-19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1-08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1-22 |
限时报价期 | 秒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机构。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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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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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黄花镇人民东路二段217号综合科研大楼部分1层及7-11层商业房地产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n10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