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焦总厂备煤系统增设干雾抑尘项目总承包(BOT)(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焦总厂备煤系统增设干雾抑尘项目总承包(BOT)(第二次)(AGGFGSFGZHG240111100857)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经济,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炼焦总厂备煤系统增设干雾抑尘项目总承包(BOT)(第二次)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联合体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2)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4)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5)非联合体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6)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7)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8)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企业近5年超低排放项目总承包BOT(包括EPC、特许经营)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运行满一年以上且无问题(需提供甲方的证明),同时满足总包合同额为500万元及以上(附修理修缮合同及发票无效)。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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