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 4 年 4 月 13 日 10时至 结束 在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74/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86.5b5c1a33WYMZrO ,户名: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水韵芝阳 16幢108、208号商铺。
(一)拍卖对象财产范围
拍卖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固定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维持拍卖对象正常使用所配套的水、电、卫等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1、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 1)土地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土地坐落于鄱阳县城北新区中心大道东侧,所在宗地形状基本规则,地块地势平坦,宗地基础设施完善,达到 六通一平,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力较好,土壤状况较好,无不利规划限制条件,利用状况较好。
( 2)建筑物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建筑物为位于鄱阳县水韵芝阳 16幢108、208号商铺的房地产,所在建筑物约建于2012年,拍卖对象房地产水韵芝阳16幢108、208号商铺位于小区西侧,为临中心大道的临街商铺,共二层;因无法入内,拍卖人员仅从入户门玻璃中可见,拍卖对象首层地面为地砖,内墙及天花主要为涂料,入户玻璃地弹门,卷闸门;首层另有侧门一个,为不锈钢防盗门;一层室内有楼梯直达二层,二楼窗户为铝合金窗。
2、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 1)土地权益状况
拍卖对象所在宗地未进行分割办证,所在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鄱阳县四方城市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已取得鄱国用( 2018)第936号土地使用权证,宗地所在土地面积为16666.8平方米,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47年9月29日止。
( 2)建筑物权益状况
拍卖对象为位于鄱阳县水韵芝阳 16幢108、208号商铺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人为***,为独有产权房屋,约建于2012年,已取得鄱房权证鄱阳镇字第0630966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02.52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
未腾退,拍卖成交后 2个月内腾退。
起拍价: 150.6 万元,保证金: 30万 元,增价幅度: 1.5万 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 5天前到法院信息技术科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 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 4 年 4 月 12 日 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 4 月 9 日( 9 : 0 0- 9 : 3 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400-8284666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本院已委托 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59182585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1.5万 元,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 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955885390100 5117200 ),并在缴款后 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大厅 101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 52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宁海县博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评估报告。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 0574-59182585。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 0574-5918263 1 ( 李 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 0574-59182561。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网址 : http://www.nbcourt.org.cn 。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202 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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