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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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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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省文教体育用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10号8楼自编801 | 所在地区 | 440000 - 440100 | |
法定代表人 | 叶聪 | 成立时间 | 1986-12-04 | |
注册资本(万元) | 1204.0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经济类型 | A05002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000190341040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电子商务,展览服务,货运代理;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内销业务;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交通运输设备(不含小轿车),家具,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矿产品(不含钨锡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1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2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39.050000 | 117.950000 | 118.22000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218.210000 | 6312.840000 | 905.370000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12-31 | 204.090000 | -727.550000 | -620.16000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76.080000 | 3515.360000 | -3339.280000 | |
备注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特别事项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广信粤诚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粤广信资评字[2024]第GZ0004号)、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安礼会审字(2024)第031100012号)、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 |||
合作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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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莹 | 注册资本(万元) | 24,740.367400 | |
经济类型 | A05002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所属行业 | C17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000190341008K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00% |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440000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4-03-26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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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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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牌 信 息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FA10004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 |||
加价幅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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