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32023HB100006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名称: | 长峡智信能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91460300MA5TYLFY9L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万元): | 650 |
挂牌期间(天):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4-17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 | 否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195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4】51001号)及审计报告(天健鄂审【2023】363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6、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合法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实物资产分布情况及特点详见公示附件。本项目评估报告显示有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2、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本项目须同时报名参与受让元氏县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3、本项目标的企业及元氏县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本项目转让方股东泰峡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租赁保证责任。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后,须促使标的企业尽快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剩余融资租赁租金,解除转让方股东的保证责任,并以此作为本项目工商变更登记的前提条件。4、转让方提示: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发生一起关于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件【案号:(2024)冀0132民初238号】,暂未判决。具体情况详见公示附件。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理解该未决诉讼的性质及其可能对标的企业造成的影响;意向受让方须同意,自产权转让完成之日起将承担与未决诉讼相关的所有风险和责任;若未决诉讼导致标的企业承担任何赔偿、罚款或法律责任,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 ||
源网站链接 | https://otc.ovupre.com/xmzx.html#/equityDetail?XMID=2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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