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鼎鑫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700万元港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标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0534910 | |
经营范围 | 集团控股公司。集团子公司持有香港证监会许可的持牌法团,可进行证券交易(第一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四类)及资产管理(第九类)的受规管活动。 | |
职工人数 | 17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唐华翔 | 19.706 |
2 | 浙江长兴永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32.941 |
3 | 张泽坚 | 18.996 |
4 | 郭凤娟 | 17.059 |
5 | 叶晓 | 11.298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审计年度 | 2022 | 营业收入 | 714.290000 |
利润总额 | 111.900000 | 净利润 | 111.900000 |
资产总额 | 1,559.230000 | 负债总计 | 361.980000 |
所有者权益 | 1,197.250000 | 审计机构 | 梁家權執業會計師事務所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4-03-31 | 营业收入 | 3,353.350000 |
利润总额 | 324.920000 | 净利润 | 324.920000 |
资产总额 | 2,594.140000 | 负债总额 | 858.980000 |
所有者权益 | 1,735.160000 | -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评估机构 | AP APPRAISAL LIMITED | |
核准(备案)机构 | 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4-25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1,745.430000 | - | |
负债总计 | 546.980000 | - | |
净资产 | 1,198.450000 | 1,650.000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43.526500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湖州产权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5.本次转让涉及标的企业原股东优先购买权,原股东唐华翔、张泽坚、叶晓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原股东郭凤娟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湖州产权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6.本次转让标的涉及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7.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5600000股,占比32.941%。8.本项目不涉及转让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9.本次转让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10.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联系人:林哲尧;联系方式:15968301466。11.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AP230706/0000/CUCIGL/RPT),详见附件12.保证金处置方式:(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未通过资格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予以退还。不论结果如何,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其参与该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责任。(3)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资料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按《特别事项约定》处理。13.本次公告所涉及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中的财务数据币种单位均为万元港币,转让底价、保证金金额币种单位为万元人民币。14.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湖州中铖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豆先生,联系电话:17772702175。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长兴永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2.94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2.941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监管机构(部门)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长兴县人民政府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2.本项目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问题。3.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5.产权交易获得湖州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6.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20(单位: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交易机构 | 浙江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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