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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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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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粤运交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18号三楼301 | 所在地区 | 440000 - 440600 | |
法定代表人 | 徐军 | 成立时间 | 2012-06-11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经济类型 | A05003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60759746566XQ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安全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84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2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大)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51 | ||
2 | 佛山市三水区运发有限公司 | 49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2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575.120000 | 546.030000 | 386.40000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3119.900000 | 6789.930000 | 6329.980000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11-30 | 7984.520000 | 375.170000 | 281.38000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188.910000 | 4558.990000 | 6629.920000 | |
备注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股东佛山市三水区运发有限公司不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 7.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安置方式详见《佛山市三水区粤运交通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安置义务按照《佛山市三水区粤运交通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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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 |||
合作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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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731-1735号8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郭俊发 | 注册资本(万元) | 79,984.780000 | |
经济类型 | A05003 | 企业类型 | A19003 | |
所属行业 | G54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000719285123G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6.0000% |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440000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4-03-21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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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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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牌 信 息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FA10004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 |||
加价幅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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