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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黔江区城东办事处文汇居委三组(变卖)的公告

· 2024-05-14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 变卖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 变卖 的事项应当在 变卖公告 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变卖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 4 6 1 日10时至202 4 7 31 日10时 (延时或低于60天内成交的除外) 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 变卖 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3,户名: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 变卖 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 黔江区城东办事处文汇居委三组房产(包含房屋使用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正常使用下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含可移动家具家电、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变卖方式: 整体现状变卖

经实地勘查,该标的物现门牌号为黔江区河滨西路北段289号。变卖对象为一幢自建住宅,共4层(第四层为违建),建成约2000年(第四层违建约建成于2017年),砖混结构,无电梯和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设施齐全。标的物位于大楼第一层至第四层,第一层至第三层房屋建筑面积为622.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4.4平方米,第四层违建套内面积为195.45平方米。标的物装修使用状况为已装修,部分出租、部分空置、部分自用、部分有人使用,维护保养状况一般。变卖对象区域内交通便捷度一般,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居住舒适度良好。

评估价 138.71 万元 变卖 保留 价: 99.9632 万元 ,保证金: 11.7184 万元 ,增价幅度: 1000 ( 以及其整倍数)。

注:1. 本次变卖范围包含有证部分(第一层至第三层)及无证部分(第四层违建和顶楼钢棚), 经测绘第四层违建套内面积为195.45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标的物一楼院坝及院坝上的建筑物不属于变卖范围。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第四层违建可能存在无法登记或者被拆除的风险,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2. 该标的物现场勘查时门牌号为河滨西路北段289,实际地址可咨询拍辅机构。 标的物部分楼层未能入户勘查,本次变卖所展示的图片、视频是由变卖辅助机构从其他渠道整理所得,仅供各位竞买人参考。 标的物具体情况以实际状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证、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 请自行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负责办理过户登记,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3. 标的物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 及所欠的税费、物管欠费及滞纳金、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标的物无物业管理,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交付时以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4.4平方米, 划拨土地的产权过户须向相关国土部门补足土地出让金,具体操作流程及收费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为准 ;4 . 标的物第一层左边套房租赁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33年9月1日,租金每年6000元,租金实行一年一交制; 第一层右边套房使用现状为空置; 第二层左边套房租赁期限为2017年3月1日至2027年3月1日,租金每年7000元,租金实行一年一交制;第二层右边套房租赁期限为2019年7月3日至2031年7月3日,租金每年6500元,租金实行一年一交制;第三层左边套房租赁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至2029年8月1日,租金每年7000元,租金实行一年一交制;第三层右边套房、第四层整层有人使用, 使用 人至今未向本院申报主张租赁权,按照无租赁处理 更多租赁详细情况见租赁合同。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天力 变卖 有限公司在 变卖 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 变卖 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 023-68720133 、18580995118(杨老师)。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 (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本次 变卖 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 变卖 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 变卖 方式:

1、本次 变卖 为增价 变卖 变卖 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 变卖 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变卖 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 变卖公告 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 变卖 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 变卖 成交款的,法院重新 变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 变卖 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 变卖 价款低于原 变卖 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 变卖 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 变卖 价款低于原 变卖 价款差价、 变卖 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 变卖 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产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

、特别说明

1、本次 变卖标的 有抵押、 已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变卖 成交后,由本院依法审查后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可与 变卖 辅助机构联系,取得执行案件法官联系方式,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 变卖公告 》、《 变卖 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 变卖 成交价不作调整。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5、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不仅限于以上披露的物业、水、电、气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 变卖 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 变卖 开始前7个工作日经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确认。

8、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 变卖公告 》、《 变卖 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 变卖 ,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 变卖 或撤回 变卖

11、竞买人应于变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变卖成交后 十五日 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 0132 3700 0000 0081 4233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买受人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签署《 变卖 成交确认书》,并领取《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根据法院提供的材料办理相关过户或其他手续。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或者未竞价成功,保证金将在24小时内被原路返还,但具体到账时间需要以银行信息提示为准。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2、 变卖 成交后买受人在 变卖公告 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 变卖 成交价款或者逾期交付 变卖 成交款的,视为悔拍,法院裁定重新 变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 变卖 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 变卖 价款低于原 变卖 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 变卖 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 变卖 价款低于原 变卖 价款差价、 变卖 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重新 变卖 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3、司法 变卖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4、 竞买人成功竞得 变卖标的 物后, 淘宝 网司法 变卖 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代码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 变卖 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 变卖公告 》、《 变卖 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重庆市天力 变卖 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23-68720133、18580995118(杨老师)

法院咨询电话: 023-792 26309(何法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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