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定于 2024年 5 月31 日上午 11时至2024年 7 月 30 日上午 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 变 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标的物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 87号南湖二期旭东小区54栋2单元502室。建筑面积:76.32平方米。财产范围是房屋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包含房屋现状室内装修,满足房屋正常使用的给水、排水、配电、供暖、供气等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设备,不包含装饰物等动产,也不包含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房屋结构为砖混凝土结构,成新率较好,标的所在楼栋层数为6层,标的位于第5层。于1998年建成,房屋水、电、暖、气等基础设施设备齐全。房屋布局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南北朝向,使用状况良好。房产证号;乌房权证水字第2015391036号 ( 以上信息均来自评估报告 新疆新土智联(2023)房估字第212号,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 )
评估价: 588046元; 变卖 价: 376349.44元;
增价幅度: 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变卖时间: 202 4 年 5 月 31 日上午时至 2024年 7 月30 日上午 11时(延时除外)。
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 376349.44 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 376349.44 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 376349.44 元将不计息退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 变 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 变 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注意: 1;此标的有欠费情况:据了解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欠物业费,暖气费27253.7 元,如有其他欠缴情况及滞纳金等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 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 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滨河中路66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0991-4530169
法院地址 :乌鲁木齐市滨河中路665号
拍卖辅助机构: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18299440462
辅助机构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东路 27号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2024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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