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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厦北端(1-4轴)主楼(共16层)与附楼(共5层)十年承租权

· 2024-05-21
  •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G2024HB1001001
    标的名称 中南大厦北端(1-4轴)主楼(共16层)与附楼(共5层)十年承租权
    租赁底价 228万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5-21
    挂牌截至日期 2024-06-03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湖北省楚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注册地(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三路21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7606645121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10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率5%。即第一至第三个租赁年度年租金为挂牌成交金额(其中第一个租赁年度有6个月免租期),从第四个租赁年度起每三年年度租金在前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免租期 6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租赁用途 其他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酒店及配套
    目前状态 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万元承租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首期租金和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

    (1)本次租赁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租期为10年,包含6个月装修免租期。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需在每个租赁周期开始日前,至少提前10日支付租金。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率5%。即第一至第三个租赁年度年租金为挂牌成交金额(其中第一个租赁年度有6个月免租期),从第四个租赁年度起每三年年度租金在前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3)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金。根据国家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与出租房屋有关的房产税及附加由出租方承担。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标准以相关部门指导价格为依据。

    (4)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5)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保证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鄂中衡信评报字【2024】第Z0032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其他事项详见附件《租赁方案》。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于报名登记时提供近12个月的完税凭证(不限税种)及社保缴纳(不限社保类型)证明。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3年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于报名登记时提交上述4类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正在运营一家以上经济型酒店经验及配套资源。经济型酒店包括但不限于全季、锦江、如家、格林豪泰、7天、城市便捷等品牌。于报名登记时提交至少一家正在运营的经济型酒店(直营或加盟店)运营案例材料(单家酒店经营面积不低于4000㎡,经营年限不低于5年,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场地租赁合同、酒店及餐厅经营所需的各类许可证等)。

    5.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意向承租方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由银行开具正规且有效的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资信证明(挂牌截止前一个月内)。

    重大事项披露

    本次租赁用途为酒店及配套,为保障本项目租赁资产的顺利运营,出租方提出:

    1.意向承租方须审慎投资,科学决策,独立运营或引入一家酒店的方式合作运营。意向承租方于报名登记时提交商业运营计划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待挂牌截止后转交出租方存档)。商业运营计划书中须明确本项目的酒店定位、具体的经济型酒店品牌、设计理念与风格、功能布局、硬装及软装设计、预计投资规模及单房成本、智能系统、装修效果图等在内的初步设计方案。经济型酒店包括但不限于全季、锦江、如家、格林豪泰、7天、城市便捷等品牌。参考平均房价不低于300元,参考单房成本不低于8万元,不得经营其他业态(品牌方规定的配套服务除外)。

    2.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登记时提供有效的品牌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型酒店品牌授权书(合作协议书、合作意向书),或者意向承租方的经营品牌承诺书(格式不限)。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供所选择酒店运营品牌的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经营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且该品牌须与报名登记时提交的品牌保持一致,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赔偿。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4858.14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5-21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承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抵押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承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抵押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标的资产信息
  •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中衡信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227.3604万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03-15
    核准(备案)机构 湖北省楚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招租方案.pdf 租赁合同(模板).pdf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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