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70%国有股权 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CQGQSZ202400004 | 济宁市中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70%国有股权 | 1849.183万元 | 1849.183万元 | 2024年5月28日 |
一 、标的企业简况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宁市中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11MA3CGNMQ6X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
成立时间 | 2016-09-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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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济宁经济开发区嘉诚路与呈祥大道交汇处圣祥小镇 B8楼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石灰和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法定代表人 | 庞雷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 /国有全资企业 ☑ 国有控股企业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国有参股企业 □ 非国有企业 □ 外资企业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其他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职工人数 | 0 | |||
内部 决策 情况 | □ 董事会决议 ☑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类型 | |||
含国有土地划拨 | ☑ 否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 持股数量 (股) |
1 | 山东堃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70% | 7000000 | |
2 | 华源(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 | 3000000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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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基 本 信 息
| 产权隶属 | □A 央属 □B 省属 ☑ C市属 □ D区属 □ E集体 □ F民营 □ G其他 | ||
标的性质 | ☑ A 国资 □B 非国资 | |||
企业实际控制权是否转移 | ☑ 是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否 | |||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放弃或不涉及) ☑ 否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 元) | 以下数据出自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 |||
2022 年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774.76 | 5198.20 | 2576.5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809.25 |
| 200.04 | ||
审计机构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宁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23 年 10 月 31 日 | 8345.74 | 5705.17 | 2640.57 | |
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月报 | 5161.09 | 94.37 | 64.01 | |
审计机构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宁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24 年 3 月 31 日 | 7048.27 | 4309.15 | 2739.11 | |
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月报 | 483.06 | 11.77 | 11.77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德和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4.01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31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8345.74 | |||
负债总计 | 5705.17 | |||
净资产 | 2640.57 | 2641.6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849.183 | |||
律师事务所 | ||||
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企业名称 | 山东堃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11MA94G97G4J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全资企业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任城大道 77 号中德广场 C 座 5 楼 503 室 |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杨仁堂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内部 决策 情况 | ☑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类型 | |||
是否联合转让 | □是 ☑ 否 | |||
转让方股权持有情况
|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 | 70% | ||
本次拟转让产 /股权比例(%) | 7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机构类型 | □财政部 □ 国务院 国资委 □ 地方财政部门 □ 地方国资委 □ 地方金融办(局) ☑ 集团(控股)公司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决议名称 | 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济土发董〔 2023〕38号) | |||
批准日期 | 2023-11-17 | |||
三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工作日 )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是否自动延牌 | ☑ A 自动延牌 , 按照 7 个 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最多延长 4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四、 交易条件与 披露信息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 是 □ 否 |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通过 资格确认的意向 受让 方在收到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 工作日 内 交纳 。 ☑ 本公告 截止日 17:00 前交纳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849.18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债务,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 意向受让方 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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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 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2.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和 支付能力。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 间 向山东 产权 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 规定 激纳保证金 。 若形成竞价 , 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 按《 企业 国有 产权 交易优先 购买 权 行使操作规则》 中的即时 行权 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 购买 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 2. 详见 德和信 4 ]第 011 号 《资产评估报告》及 和信审字 [ 202 4 ] 第 060077号 《审计报告》 。 |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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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周圣伯 | 0537-7817015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程女士 | 0531-81272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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