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中国葛洲坝集团新疆油气有限公司55%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3248001 |
标的名称: |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5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5044.71万元 |
挂牌期间: | 40 | 挂牌日期: | 2024-5-30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513.413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情形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4)本方知悉并接受本项目置于北交所备查的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并按内容履行相关义务;(5)对于2024年3月21日至转让方一次性收到转让价款之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100万元债权本金产生的对应借款利息,本方同意由本方或标的企业支付;(6)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重要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公告期为40个工作日,前20个工作日为信息预披露阶段,不接受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2,222.00万元,实收资本5,396.82万元,转让方认缴出资6,722.00万元,已实缴2,968.25万元,尚有3753.75万元未缴足,受让方应当承担缴足上述未缴出资的义务。 3.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044.71万元,其中:中国葛洲坝集团新疆油气有限公司55%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944.71万元;截至2024年3月2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100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1100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4.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100万元债权本金对应产生的截至2024年3月21日的借款利息已由标的企业付清。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4bj1000279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中国葛洲坝集团新疆油气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5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2MA776FQH44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8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811.0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03.39 | 净利润(上年度): | -505.52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6,370.98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4,045.0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2,325.95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
本年度 2024-3-31财务报表【季报】 |
营业收入: | 268.75 | 利润总额: | -121.42 | 净利润: | -121.42 |
资产总额: | 6,238.23 | 负债总额: | 4,033.7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204.5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新疆君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30 |
福建融泽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 |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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