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7日 14:31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锦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7日 14: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19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 ||
预算金额 | ¥28.0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41676608 | ||
采购单位 |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信路30号汤河子经济开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电 话: 0416-4567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18041676608 |
项目概况
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CS2022090541
项目名称: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编制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实际服务周期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同时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至 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若电子邮箱领取,发送至png456123@163.com这个邮箱,并电话进行确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中信路30号汤河子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 话: 0416-4567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1804167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804167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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