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含配套泵站)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含配套泵站)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的潜在 投标供应商 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etrading.cn/)进入(湖北专区)选择供应商登录 ,点选本项目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4 年 06 月 28 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H-202 4 - 006 2、项目名称: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 含配套泵站 ) 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 5471.45 万 元 5 、最高限价: 0. 83 元 / m 3 6 、采购需求: 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 含配套泵站 ) 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 : 1095日历天 8 、本 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二、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政府采购,不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和落实政府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 、 投标供应商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2 ) 、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实际年度提供) 4 )、 参加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 5 )、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 )、 投标供应商 在 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7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 招标 文件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锁并注册会员; 2、时间 : 202 4 年 0 6 月 07 日至 202 4 年 06 月 17 日 3、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进入(湖北专区)、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 招标 文件》。 4、由于本项目不是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 公示采购信息,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若有兴趣参与本项目, 须 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etrading.cn/) 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etrading.cn/)注册办理AC锁,并 向平台支付信息服务费 255元 ,支付费用后方可 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 (注:本费用非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投标工具限额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该软件可以打开本项目 招标 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 2、所有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须于:202 4 年 06 月 28 日 9:00时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本项目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招标人利川市清山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依法获得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2、 本项目招标主体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采购主体,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招标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采购方式实施招标采购。 3、 参与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 20%的,且三分之二的评标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属于低于成本价的,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能够履约完成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认为该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不能说明情况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响应。(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采购信息网页截图、响应报价页面、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 注:【 类似是指:项目总投资、污水处理工艺、运行维护规模或者日处理量在本项目相关信息上下 20%之内的项目)】 4、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对自己有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后7个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 7日内向提出异议的投标供应商给与回复。 对异议的回复不满意或者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的,可以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投诉。 5、本项目招标人第二年的采购预算不调整情况下,控制价可以执行第一年预算价。若第二年预算价涨幅±5%时,须根据实际涨幅调整。 6、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时,如果任然具有有限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并推荐一至二名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裁定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是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举例说明明显缺乏竞争的要素。 【注:具有有限竞争的定义:至少有两个合格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 信息 名 称:利川市清山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江源街安置房A-B栋三楼 联 系 方 式: 15587668668 2、 招标代理机构 信息 名 称: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 联系方式: 0718-710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电 话:0718-7106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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