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将于 2024年6月28日10时起60日之内 (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 https://sf.taobao.com/0731/10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 浏阳市淮川办事处车站路 102号房产一处 (房产证:浏房权证字第 714003981号) 。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混合结构,建筑面积 46.81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43.69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3.12平方米), 电梯房, 总层数 18层,标的位于第1层;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评估价: 370127元。
变卖价: 207275元,加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保证金:30000元 (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 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
特别提示:本次评估范围包括房屋及房屋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室内不可移动搬迁的装饰装修价值,但未包含机器设备、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非房地产类财产。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 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207275元) ,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17773189102施女士。
展示看样、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变卖结束止接受咨询(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展示看样时间:如需看房请短信17773189102报名(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 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十日内至本院凭票报支(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不报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税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账号: 80012523961101910 118058
并在付款时 备注:(2024)湘0181执恢616号+买受人姓名
在缴纳成交余款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环府路 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执行法官:盛法官 13687301859
详情咨询电话: 17773189102施女士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 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400-822-2870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文章推荐:
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浏阳市淮川办事处车站路101号房产一处(重新变卖)的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仰天湖桂花坪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