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DZR24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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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菏泽城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菏泽城发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菏泽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51%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06-1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510.00万元,实缴0.00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牡会专审字 【2023】第4007号《审计报告》及鲁汉评报字【2024】第28号《资产评估报告》。 3、截至2023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应收阳谷伏城祥瑞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阳谷伏城祥瑞电商产业园委托运营费及借款本息合计168万元,已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尚未判决。 4、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和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新老股东按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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