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2218015179
1. 招标条件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漳平市人民政府拟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对漳平市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实施市场化运营,并原则同意漳平市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平市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
2.2. 建设地点:漳平市;
2.3. 招标内容和范围:招标内容为漳平市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招标;招标范围为漳平市人民政府所有的、拟实施市场化运营的约5247个规划停车位(其中现有存量停车位共计4647个,新建停车位约600个)的特许经营。
本项目现有存量停车场共计4647个,其中城区公共停车场1142个,城区路内停车场1925个,城区立体停车楼330个,永福镇及景区停车位1250个。新建和改造提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永福镇停车场项目,建设约600个停车位及配套基础设施;②漳平市充电桩项目,对存量停车场进行配备约480个充电桩;③智慧停车项目;对存量停车场进行智能化改造,安装信息化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有权部门审批的为准。
2.4.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0年(含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第20年后该自然日前一日止。
2.5. 经营权评估价:招标人现有存量4647个停车泊位20年经营期的经营权于2022年9月5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8567.52万元。
2.6. 回报机制:本项目由中标特许经营者自主投资经营、自负盈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3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299 7568 7888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营业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 座4楼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8.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漳平市景弘路东方新城一楼
电话:0597-3206126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3室
电话:0591-28059630、173-5915-2826
电子信箱:fjzbzx3b@126.com
联系人:张工、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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