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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 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ifa.taobao.com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大连长兴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山青街 113-1 至 4 号房产。
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 1972.26 平方米;房屋用途:公建;土地使用权性质 / 用途: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不动产权证号:辽( 2016 )大连长兴岛不动产第 06001565 号、 06001566 号、 06001567 号、 06001568 号。
本次变卖标的物评估总价格: 1280 万 元;
变卖起拍价: 716.8 万 元;保证金: 140 万 元;竞价幅度: 3 万 元及 3 万元的整数倍。(标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室内装修和配套设施,不包括变卖对象室内动产及依附于变卖对象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特别说明: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山青街 113-1 至 4 号房产已出租,现打通作办公使用。承租人未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意向竞买人请自行至现场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租赁使用情况。本案执行期间,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确定不构成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确认。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买受人需承诺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
标的物所在地 :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山青街。
二、变卖流程: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 天,如有竞买人在 60 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 24 小时竞价倒计时; 24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如有人出价, 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循环往复至最后 5 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淘宝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变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咨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 17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0411-84313558 ;展示看样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六、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七、 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买受人需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变卖房产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 7 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 户名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 6228400567051794662 ) 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案号 。
2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16 〕 18 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0411-84313558/ 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4008222870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0 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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