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G05231019004001-1 |
---|---|
项目名称 | 陕西地建富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账面关联企业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延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 | 16,787.08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8 |
挂牌日期 | 2024-06-26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核心资产情况:富平上河珺项目为商品住宅项目,位于富平县滨河北路以北,人民路东西两侧。 2、标的企业名下含有2宗相邻地块,证载面积合计约66801.58㎡; 其中地块一(产权证号:陕(2021)富平县不动产权第0004449号),证载面积24213.7㎡(实际可使用19334.70㎡);根据《富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陕西地建富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范围调整的请示》(富自然资字[2020]11号),2020年因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其中规划城市道路用地及沿河生态绿地占用2014-02-02号宗地(即本宗地)中4879平方米,至预披露日,陕西地建富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占用宗地现状为市政道路沿河生态绿地,使用权人实际可使用面积为19334.70平方米。 2021年,陕西地建富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土地用途变更,重新申领了《不动产权证书》(陕(2021)富平县不动产权第0004449号),证载土地面积为24213.70 平方米,未对规划占用面积进行核减。 其中地块二,(产权证号:陕(2021)富平县不动产权第0004448号),证载面积42587.88㎡;根据《富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陕西地建富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范围调整的请示》(富自然资字[2020]11号),因城市总体规划调整,规划城市道路用地及公园绿地占用本地块(地块二)所在原出让宗地中1223 平方米土地,另占用标的公司使用的地块一中4879平方米宗地,共占用土地面积6102平方米(即1223+4879=6102平方米)。按照富平县自然资源局相关意见,富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将本地块(地块二)所在原宗地南侧与滨河北路之间的边角地3344平方米调整给陕西地建富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并可按照调整宗地面积和界址范围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剩余所占用2758 平方米土地处理方案待定。据此陕西地建富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并申领了陕(2021)富平县不动产权第0004448 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面积为42587.88 平方米(地块二)。 经评估人员在富平县自然资源局及富平县规划局相关科室调查,调整后宗地未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无相关用地规划指标,考虑到该3344平方米宗地为原占用宗地调整后取得,宗地用地条件可按照调整前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陕*渭南*富平(2014)0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陕*渭南*富平(2021)9号)及2014-02-02 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陕*渭南*富平(2014)0010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陕*渭南*富平(2021)8号)中规划用地指标确定,本次评估参照土地使用权人原使用宗地规划条件并结合《土地估价委托函》,设定本地块容积率为规划容积率高限2.0。 3、最终受让方在交易完成后,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其他信息详见交易所备查资料。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须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关交易费用。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视为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4.从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得列入:(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个人、法定代表人);(4)《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且在限制期内的个人或法人。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