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工作准备阶段
1.协助组建市本级中期评估领导小组;
2.拟定详细的中期评估实施方案,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3.协助领导小组向被评单位发出中期评估通知。
(二)评估材料准备及报送阶段
收集、分析、整理被评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含自评报告),必要时提请领导小组向被评单位发出补充材料的通知。
(三)评估实施阶段
1.审阅被评单位报送的材料,必要时进行资料与问题质询;
2.在审阅被评单位报送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或实地踏勘;
3.组织征询公众意见。根据要求制作问卷等方式,向公众征求对被评单位提供的供暖产品与供暖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4.职能部门函证。协助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函,函证各管理口对被评单位有无处罚,以及进一步管理要求与建议;
5.必要时组织专家出具意见,并作为评估报告的支撑文件之一;
6.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中期评估报告包括评估目的、依据、过程、结论、建议等内容;
7.评估报告公示。按专家评审的报告结果,在政府官网公示中期评估主要内容与结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8.评估报告报批与备案。协助完成正式报告报批与备案工作。
(四)评估报告落实阶段、
根据政府批复的中期评估报告,协助领导小组向被评单位提出改进和完善特许经营活动的书面通知,以及草拟需要签署的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