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街东侧和佳居东区6号楼1单元8层8层03室房产的变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5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79.15f81319haT0eY)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街东侧和佳居东区6号楼1单元8层8层03室房产,建筑面积91.39平方米。
评估价:505752元;变卖价:283221.12元;变卖预交款:283221.12元;变卖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标的未办理产权登记,能否办理产权证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如因办理产权证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法律及地方政府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鉴于本次拍卖标未办理产权登记,如买受人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提请竞买人注意!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竞买人虚构竞买(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6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24小时变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马经理18169595881、0951-6989609、或关注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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