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SZCG2022198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PPP项目
三、预中标信息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幢16层
法定代表人:刘永政
预中标金额:供水单价2.158元/m?(使用者付费单价(趸售单价)1.085元/m?,政府补贴单价1.073元/m?),建安费下浮率5.000%,资本金内部收益率6.6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PPP项目 服务范围:新建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规模20万m?/d。配套建设DN300—DN1600配水主干管共计约96.3km,其中城区建设DN600—DN1600配水主干管约45.3km,至各乡镇新建DN300—DN800区域配水主干管约51km。新建芦岭湖取水工程,采用浮船取水,原水输水管道管径为DN1600,管线路由长度约6.5km。在特许经营期内,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和谨慎运营惯例,运营维护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取水工程;检修维护原水输水管线、配水主干管,保障水质、水量、水压达到协议要求,所有供水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接受社会的监督。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 服务要求:特许经营期内,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宿州供水公司。 服务时间: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标准的各项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娄文侠(组长)、陈永胜、承友明、程雪玲、宋芳华、薛模凤、蔡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12万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预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联系电话:0551-62878578。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宿州市宿蒙中路
联系方式:何厚会 18955780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联系方式:韩工、潘工 0551-62878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1735515204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预中标供应商技术文件
3、预中标结果公告
4、项目合同文本
5、谈判备忘录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