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广东兴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就珠海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编号:CZ2025003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有偿出让。
二、项目编号:CZ20250034。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本次有偿出让项目内容为珠海市(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域内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珠海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珠海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公共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人(有偿经营者),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与中标人签订协议,约定由中标人负责珠海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建设、改造、运营维护、管理等,并享有通过收费获取项目经营收益的权利。珠海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有偿出让不属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
(2)出让期:本项目出让期设定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含建设期)。
(3)预算金额:首期出让停车泊位出让费为¥73202648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贰佰零贰万陆仟肆佰捌拾元整),最终以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为准。
(4)最低投标限价:首期出让停车泊位出让费最低投标限价为¥73202648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贰佰零贰万陆仟肆佰捌拾元整),单个停车泊位经营权年度有偿出让费最低价为1538.00元。
(5)存量停车泊位资产费用:存量停车泊位(9228个)及相应资产(统称:原资产)费用,中标人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另行向原资产所有单位支付原资产账面净值¥39,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整)。此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以审计单位的清算报告为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由原资产所有单位与中标人进行结算。原资产所有单位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现状向中标人移交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2025年1月2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珠海市)/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文章推荐: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精细化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二次招标成交公告
【远达环保工程公司淮南平圩电厂四期 2×1000mw 机组烟气治理特许经营(脱硫脱硝除尘)项目脱硫 epc 总承包工程永磁调速询价采购】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