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机场航站楼第四期商业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新桥机场航站楼第四期商业资源特许经营项目(招标编号:GN2022-01-3007)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22年7月8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合肥新桥机场航站楼第四期商业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 |
招标编号 | GN2022-01-3007 | |
标段号 | 03标段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 | 上海邻邻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营业额提取比例) | 15% | 18% |
公示期: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 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3、其它情况说明:本项目01和02标段因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开标条件,01、02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发布
招标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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