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3凤阳至定远”“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S13凤阳至定远”“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 | |
项目编号 | czgc202207-065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200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继雪 0550-321052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启 0550-3519517、1800550065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7月28日8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滁州市城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财务状况:(1)2021年末总资产达人民币15亿元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2)2021年末净资产人民币8亿元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3)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均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2020年、2021年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80%(含);(4)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 3.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4亿元的融资能力。 4.商业信誉:(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6)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7)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业绩要求:(1)投资业绩:近15年(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或控股的子公司投资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运营业绩:至少持有(控股或参股)1条里程长度不低于30Km且具备收费运营条件的公路项目(注:需提供省级人民政府设站收费的批复)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7、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7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备注:第6、7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
特许经营期 | 400个月(其中:准备期 2 个月,建设期 36 个月;运营期(含收费期) 362 个月) | |
收费期 | 360个月 | |
项目建设标准 | (1)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项目批文、交通运输部及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相关要求。 (2)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3)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4)施工安全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施工环保目标:环保达标。 | |
运营养护标准 |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对公路沿线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为通行车辆和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项目运营期,国家或地方运营养护标准发生变化的,按照同期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规定予以调整。 (1)形象目标:路面整洁、平整密实、横坡适度、行车舒适畅通;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通畅;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规范、完善、齐全;绿化协调美观;环保功能完善。 (2)公路技术状况目标: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的有关规定和评价标准,公路技术状况评价等级为优,公路技术状况各项评定指标均达到优的标准;桥隧技术状况良好,一、二类桥梁比例≥95%。 (3)绿化目标:苗木成活率≥95%。 (4)养护工程质量目标: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工程质量评定均为合格。 (5)服务质量目标:公路服务水平不低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三级服务水平。如国家及项目所在地针对以上标准及规范有新版本的,则按最新版本执行;相关标准不一致的,以较严格标准为准。 (6)运营养护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7)运营养护环保目标: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环保要求 | |
项目移交标准 | 特许经营期满前24个月内,政府方和项目公司联合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公路技术状况进行检测。根据中介机构检测的结果并结合养护标准,对全线路段或部分路段需要实施养护维修的,项目公司应当在政府方确定的期限内进行公路养护维修,移交时直至达到公路技术状况目标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1、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 2、蚌埠至淮南高速公路凤阳延伸段及蚌淮高速公路至宁洛高速公路连接线;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30000元包干 | |
招标代理费 | 35200 元(包含专家评审费52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和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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