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如下: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佳木斯市环卫一体化运营项目》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2 | 《佳木斯市建筑垃圾特许经营项目》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3 | 《佳木斯数字赋能发展规划》 |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
4 | 《佳木斯市卫星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30年)》 |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
5 | 《佳木斯市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 |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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