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营权转让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300-00214
二 、 项目名称: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营权转让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营权转让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2室
中标(成交)金额:776,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营权转让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营权转让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该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00吨/天、地沟油处理规模10吨/天。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营权转让,现需采购咨询服务机构,主要负责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出具相关文书、协助履行政府授权等有关程序;初步实施模式比选、编制可行性评估报告、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协议起草等,协助与中标社会资本方进行谈判,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进行项目前期的调研工作,协助落实项目的边界条件,协助解决项目存在的疑难问题,协助梳理项目的流程工作; 依据调研情况的基础数据,构建项目的经济测算模型,对项目盈利水平、项目的收益等情况进行合理的测算;编制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概况、项目运作方式、项目交易结构、回报机制、项目风险分配、付费机制、绩效考核、项目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项目核心边界条件以及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需要补充完善的其它内容等;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对物有所值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对项目的财政责任支出进行测算; 编制可行性评估报告包括特许经营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合理性,融资方式、融资规模,所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编制项目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协助与中标社会资本方进行谈判;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的招标工作(社会资本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社会资本承担,不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如因政策原因或采购人要求,本项目的运作模式、项目规模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的,乙方应按照新的实施条件全力配合相关方案及报告的起草和修改,以适应该变化和调整,不增加任何费用。但因本项目的运作模式、项目规模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名称等发生改变的,不改变乙方中标结果的合法性,但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标题应与新项目名称一致;负责本特许经营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
服务要求: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 603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 2017〕 603 号)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结束止(本项目服务期为暂定,最终服务期根据实际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 603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 2017〕 603 号)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雨、王雪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营权转让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 0412-558813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74栋1-2层1-3号
联系方式: 0412-2519559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悦
电 话: 0412-251955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营权转让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鞍山餐厨项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截图.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