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资源特许经营项目评标结果 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委托,就 2024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编号: GN2024-01-1333)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 4 年 5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次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2024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4-01-1333
3 、 成交 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 1)03标段
成交 候选人名称: 安徽世纪愿景商贸有限公司
月保底转让费: 303元/月/㎡22㎡=6666元/月
营业额提取比例: 20%
( 2)07标段
成交候选人名称:特医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营业额提取比例: 50%
4、 其他情况说明
(1) 依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6条款变更采购方式的规定,招标人同意本项目03、07标段采取转谈判形式进行采购。
(2) 本项目 0 1 、 0 2 、 0 4、05、06 标段招标失败。
公示期:自 202 年 5 月 21 日至 202 4 年 5 月 24 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发布。
202 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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