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

保标招标 > 特许经营 > 中标信息 > 辽宁电信2023年-2025年企发部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辽宁电信2023年-2025年企发部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2022-09-05
采购公示正文

辽宁电信2023-2025年企发部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辽宁电信2023-2025年企发部法律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 采购内容

    为保障公司正常解决相关法律纠纷等事项,辽宁电信与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在2019年签订了《辽宁电信(股份)2019-2021年常年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乙方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现合同服务期限即将到期,拟重新签署委托合同,合同期限三年。

    采购内容:

    (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公司提出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问题,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根据公司要求,出席公司的内部会议并讨论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公司内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三)根据公司要求,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合作项目谈判,为项目提供法律依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公司要求,参与起草或审阅公司的内部制度文件;

    (五)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

    (六)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文件;

    (七)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八)应公司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对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培训;

    (九)根据公司要求,提供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十)应公司委托,就重大危机事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必要时经决策层同意,代表公司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表明公司立场,维护公司的公众形象。

    (十一)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公司提出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问题,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根据公司要求,出席公司的内部会议并讨论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公司内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三)根据公司要求,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合作项目谈判,为项目提供法律依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公司要求,参与起草或审阅公司的内部制度文件;

    (五)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

    (六)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文件;

    (七)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八)应公司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对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培训;

    (九)根据公司要求,提供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十)应公司委托,就重大危机事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必要时经决策层同意,代表公司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表明公司立场,维护公司的公众形象。

    (十一)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备注:代表公司办理专项法律事务:涉及经济、民事、劳动、行政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涉及公司招投标、对外投资、融资、重组、购并、资产处置、上市、见证等专项法律事务;涉及专利申请、复议、确权、无效宣告、侵权赔偿、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确权、侵权、续展、转让,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保护,技术转让,软件著作权登记、侵权赔偿、转让,特许经营等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法律事务。

    以上专项法律事务,公司有权选择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或另行委托,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在收取专项法律服务费用时按照《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给予折扣优惠并优先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团队参与办理。

  2.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为辽宁电信省公司服务的主要律师在司法界从业多年,司法资源丰富,自2017年以来一直为辽宁电信省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了省公司很多重大诉讼案件,对省公司的情况了解比较全面,而且案件遗留的后续工作具有延续性,仍需他们继续完成。

    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为辽宁电信省公司服务的主要律师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过程中,经手的证据涉及公司发展规划、营销策略、财务状况等企业商业秘密,不宜经常更换律师事务所。

    遂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于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

    适用条款说明:涉及企业秘密。

  3.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

  4.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296日至202298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5.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电话:024-31003307

    邮箱:liujilai.ln@chinatelecom.cn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6

    邮编:11016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刘纪来

    期:202295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类型上传时间

文章推荐:

仲恺高新区智慧共享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泗水县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