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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精河县国有企业改革第三方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JCSCG2025--039
项目名称:精河县国有企业改革第三方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精河县国有企业改革第三方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元):95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为甲方其提供综合顾问服务,协助并指导甲方国企改革、国资监管、内控体系建设和调研诊断工作,对精河县平台公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及相应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全面系统梳理、盘点,将分散的国有股权、国有资产等分别注入统一整合后的平台公司,进行集约化管理、高效运营,推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整合与信用评级。根据顾问项目的服务内容并按照顾问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顾问合作内容,并提供报告,根据需要配合甲方向政府机构做专题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项目成果文件,项目试运行及辅导阶段为6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SF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JY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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