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巩义市永安街道办永安路 12 号六层房产的公告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2 月 3 日 10 时至 2024 年 4 月 3 日 10 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0371/09 ,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巩义市永安街道办永安路 12 号六层房产。位于永安路与永定路交叉口东南,不动产权证号为豫 (2018) 巩义市不动产权第 0001449 号 , 2008 年竣工,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为办公,房屋总层数为 17 层,所在层数为第 6 层,建筑面积为 991.00 平方米 , 外墙面刷涂料,入户装防盗门,彩钢窗;室内地面铺地板砖、顶棚为矿棉板吊顶、墙面刷涂料;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顶棚为扣板吊顶、墙面贴瓷砖 , 配套设施有水、电、消防、有线、电梯、停车场、门卫等。本次拍卖含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及室内装饰装修价值,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等动产、特许经营权和债权债务。
起拍价: 199.3432 万 元,保证金: 20 万 元,增价幅度: 5000 元。
特别提醒: 1. 该标的物有抵押、有租赁; 2. 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21 】 18 号执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 2024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 日 16 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 日下午 3 点,有意者请联系电话: 13838242960 (王老师)。
四、变卖方式:
1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 天,如有竞买人在 60 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 24 小时竞价倒计时;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 5 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 5 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 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三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 标的物变卖成交后,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注意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十一、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 9920 1880 1900 00464 )
2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及其他变卖资料。
举报监督电话: 0371-85668899
标的物咨询电话: 0371-69582595 (王老师)
联系地址:巩义市新兴路 27 号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