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燃气保护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燃气保护施工(工程名称)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首发承平京平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政府应出资金、特许经营者资本金出资及融资筹措。招标代理为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
2.2建设规模:承平高速南起鲍家庄(南侧市界),终点位于红石门村(北侧市界),全长约 34.8 公里。项目按照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标准断面为双向 6 车道,其中与京平高速共线段约 8.7公里,断面为双向8车道,全线设置互通立交7 座,桥梁 22 座,隧道2座,同步建设服务区、养护工区等配套设施。
2.3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2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根据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建设需要,需对顺平路桥区92m、崔杏路桥区252m、夏各庄桥区74m、平兴路桥区60m燃气管线实施盖板涵保护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资质、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 年(指2019年04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合同价不低于700万元的市政或公路(需含燃气管道工程)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次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资料前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层A303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3)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并提供增值税开票信息,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8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bchd.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首发承平京平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环城西路39号院3号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 010-6997766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 系 人:赵工、崔工
电 话;010-67805858-2320
电子邮件:yiqunzixun@126.com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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